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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论地产第五期 | 大变局!“租购同权”颠覆中国房地产市场!

背景
 租购同权
政策频出

租购同权政策频出,楼市风云激荡!开启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新格局,“租购并举”时代或将来临!“租购同权”开启中国房地产市场新格局!


实话论地产第五期 | 大变局!“租购同权”颠覆中国房地产市场! 7月17日广州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明确保障租购同权


实话论地产第五期 | 大变局!“租购同权”颠覆中国房地产市场! 7月20日,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首批试点。


实话论地产第五期 | 大变局!“租购同权”颠覆中国房地产市场! 728日,无锡亮出“租购同权”态度出台落户新政,租房也可以落户。


实话论地产第五期 | 大变局!“租购同权”颠覆中国房地产市场! 724日,上海首批公开出让的两幅只租不售的住房用地正式成交


实话论地产第五期 | 大变局!“租购同权”颠覆中国房地产市场! 82日,广州住建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落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部署,积极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实话论地产第五期 | 大变局!“租购同权”颠覆中国房地产市场! 8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当前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意见提出,因城施策去库存。坚持去库存与稳市场并重,既防过热又防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逐步建立符合市场规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实话论地产第五期 | 大变局!“租购同权”颠覆中国房地产市场!

论坛
头脑风暴,观点犀利

租购同权”会如何影响房价?租赁的发展又会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产生怎样的颠覆性影响?江苏东方地产研究院汇集众智客,集思广益、针砭时弊、智慧交锋,就此话题,于上周六(85日)晚800—900,在东方地产智客群进行了第六期《实话论地产》的专题讨论

 

智客大咖云集,讨论热烈,观点鲜明,分析透彻有深度、有广度、有热度、有高度,大家讨论十分热烈,话题也由“租购同权”引申至“共有产权”。业内专家大咖你来我往,展开了深入又精彩的讨论,内容十分精彩,不容错过。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将陆续推出。

智客
大咖云集 智慧交锋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胡志刚、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总工程师孙克放、江苏东方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郭井立、江苏东方地产研究院副院长儒房融科总裁郑淑全、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上海策联首席房地产专家田步亮、南京信息学院教授卢勇、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设与房地产系主任李德智、三江学院学院副教授田长广、著名地产评论专家 范伟国、江苏省照明学会副理事长周鸣、江苏东方地产研究院副秘书长范笑雪、民盟江苏调研处副处长占飞富、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周琦、中国建筑研究院 高延继、、《江苏國資研究》编辑侯文、江苏东方地产研究院研究员刘宇庆、李绍明等、以及范子卿、屋之空间达人、土根29、贾广彬、章海、韦建军、胡愉沁、潘多美、刘嵘、程路、崔琼等三十多人参与了讨论。


智客精彩观点部分展示


  一、“租购同权”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意义


胡志刚

重视租赁权是大势所趋,但不能父子同辈。因此准确的提法应该是部分同权,即在居住使用上同权。


郭井立:

中央政府一再强调,房地产市场要建立长效机制,租售同权的政策出台将会成为我国住房改革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我国房地产市场未来的发展将会起到颠覆性的作用。

 

郑淑全:

长期来看,“租购同权”如果能得到有效实施,对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具有非常强的支撑作用,对于提升和稳定租金回报率意义重大。但是,该政策要重点落实的对象应是「新市民」,即流动人口和大学生,对城市中其他群体的住房问题影响不大。

 

田步亮:

(一)这是中国房地产界的一次革命性变革。

(二)未来的中国人,不是完全的人人有所屋,而是达到人人有所居的全覆盖。

(三)是对新型城镇化过程中,‘3个一亿人’的住房问题解决之道的一剂良方。

(四)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存量时代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不但有利于去库存,同时还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五)租售同权,对刚需产品的房价还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就像汽车位一样,因为租总比买划算。

(六)以后的房地产业,逐渐凸显准公共产品的社会角色定位,国有背景的房企介入租赁房开发市场,将如火如荼。

 

卢勇:

租售同权,可能会对房价和房市产生温水煮青蛙的效应,可能会对稳定房市产生积极影响。

 

李德智:

这是社会发展水平到了一定层次之后的结果

 

吴翔华:

发展和规范租赁市场是非常正确的,但不可能把租赁市场当做解决当前住房市场问题的解决方案。

 

田长广:

租售同权看上去很美,要完全实行,我认为近期对楼市调控的作用不太。

 

贾广彬:

租售同权是政府为减少空置房而制定的一个短期政策。

 

占飞富:

个人觉得“租售同权”的终极意义在于解决房地产用地70年的问题。今后,有可能消灭私人产权房,房子都是公有的,私人都只能租房子,只能“人人有居”,而非“人人有房”。




  二、“租购同权”面临的问题

 

吴翔华

公共资源紧缺,而拥有产权的优先于承租人的权益,所以这样的情况租售同权太难了,而且根本不是发几个文件就行的,改革是系统工程,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不改变,这个运动式的推进不出半年恐将面临夭折。

 

田长广:

租售同权叫起来很美,但具体执行起来恐怕有一定的难度。中国人的几千年观念是居者有其屋,很难改变。租别人的房子心里永远不踏实,而买房可以心安,租房子永远寄人篱下,租的房子又不能变现,抵押,增值,留给下一代。

 

田步亮:

学区房房价过高,根本上是由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导致的,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教育资源市场化、均衡化等多方面的长期努力。不能寄望于「租售同权」来解决房价问题。

 

范笑雪:

当今社会状况下,房子早已不仅仅单一承载着居住的功能。尤其在一二线城市,住房已与户籍、婚姻、教育、医疗、养老等任谁也绕不过的民生问题密不可分。优质教育与医疗资源目前依属紧俏品,短期内尚难均衡。仅从当下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论,是否能够真正让租房者享受到与购房者子女入学同等待遇,以及医疗、就业、养老等值得商榷。若无相关行之有效细则跟进,一时恐难达到预期。

 

卢勇:

政策认,但文化不认,传统不认,丈母娘不认,文化的影响会大大抵消政策的作用,这个阻碍因素最大;房主和租客的关系如何摆正?房子所有者与使用者同权,实际上是对房子产权带来了新的变革,以零和博弈的视角分析(不太可能是多赢或双赢博弈),主要是房主利益受损。因此,房主可能构成此项政策落地的主要阻碍者,而这个角色恰恰是该政策落地的主要配合人。 

 

程路

问题就是私租房难以实现同权。别的不说,上学要户口吧,租户是流动性的,怎么办户口?中国的房子和户口一样,之所以贵,就是因为附加值高。

 

周鸣

不系统考虑,任何“头痛医头”措施只能解决短期或局部问题!中国房地产问题是多种矛盾、错误政策累积而成,怎么可能凭一个“租售同权”就可轻易解决!何况“租售同权”本身就内含理念、法律问题! 

 

范伟国

租售怎么能同权?最多只能说部份同权。房产所有权包括,居住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而租赁只有居住权,使用权。能同权吗?




  三、对“租购同权”政策制定的建议

  

胡志刚

我几年前就在北京向新华社等媒体呼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防止炒作,要尽早重视租赁权,要尽快出台《住宅法》,其中要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下主要矛盾是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到保障,要通过立法确立承租人的权益,让承租人长期租住相安无事,同样具有幸福感。另外在管理上政府向商品房倾斜,而每个城市管理商品房部门重叠,而租赁管理寥寥无几,要充实租赁管理部门。另外在税收上要出台政策,向租赁倾斜,包括房产税要与租赁税尽可能对充,要制定政策把开发商和炒房人积压的空置房导流到租赁市场,总之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做的事很多,政府如果不作为,打开租赁市场的通道就无望。

 

李德智

从供求关系的供应一端来说,将快速增加住房的有限供给,因为目前的新房大多都是期房,形成有效供给有待时日,而租房基本上都是建成房屋,可以快速上市。


从供求关系的需求一端来说,很多学区房等特定购房者所本质需求的是优质教育资源,而不是依附在这些资源上的老旧房子,这是为什么房地产经济学中强调房地产是一个综合产品的原因。


基于前述分析,为了实现供需平衡,应加强系统性思维,在增加租售房产的同时,应保证这些房产的优质资源,使租赁这些房屋的住户可以享受同区域乃至同一城市的均等化优质资源。而实现这一点,又要求基本公共服务的增量化、优质化和均等化,即住在哪里和怎么住,都能够享受差不多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换言之,还是要把蛋糕做大、做厚、做匀!

 

卢勇: 

租售同权的“权”不等同于学区房,凡是涉及公共服务的内容,都属于租售同权中“权”的范畴。我个人理解,租售同权政策的侧重点是解决城乡差别和房价炒作问题,实际上是抑制房市投机、稳定房市的一个战略性制度安排(与限购令和限售令等战术性安排有根本不同)。租售同权只是一个基础条件,解决问题的根子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均等化不是平均主义,如何在租售同权的同时,协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考验着决策者的能力。

 

租售同权想法非常好,但不能制造新的不公平。就像当初劳动法出台,严格保护了劳动者权益却同时损害了资方特别是私营业主(雇佣者)的权益,一度被批评为恶法。如今租售同权,损害城市里那些经几代人努力买了房子的绝大部分人,制造新的不公正,要想政策落地,政府是不是应该回购城市居民的房子再转成租赁?是不是给已拥有产权的购房者予以补贴?或者极大幅度提高房子租金?来弥补政策制造的新型不公平?政府没这个能力,租金也不可能大幅度提高,所以新的不公平难以消解,这就要看这种不公平达到什么程度,会不会带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章海

租售同权能够执行的前提是:公租屋从数量到范围上具有主导权。以目前私房出租为主导的市场,执行很难。与其这样还不如多层次发展私立学校、私立医院市场。打破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对名师、名医的垄断。让紧缺资源加强流动性。

政策是否能长期执行,还要看国家税收,金触市场的真实表现。


 

[编 后]

后期将对部分智客进行独家专访,更多精彩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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